南方日報訊(記者/李文才 通訊員/閔燦)22日上午,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館鎮白沙河污染案開庭,吳光新等6名嫌疑人到庭受審。《南方日報》曾對此事件作了報道。
  案發今年1月9日夜。當夜23時許,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白沙河沿河周圍地區的空氣中突然散髮出強烈的刺激性惡臭氣味,造成茂名市第五中學、公館鎮第一中學九十六名學生吸入污染的空氣後出現頭暈、頭痛、嘔吐等中毒癥狀。環保部門接報後迅速查明污染源並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經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偵查查明:1月9日,位於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的茂南區信諾汽車維修廠的經營者吳光新指示莫秋萍、汪華漢、羅利富、江浩銘等人駕駛兩輛油罐車,將黃錫新、柯國勝、曾憲玉經營的廣西北流市清灣鎮新發建築材料廠生產瀝青產生的廢液運回茂名,然後吳光新指揮莫秋萍具體操作,黃錫新、曾憲玉、柯國勝在場監督,將湘B83560油罐車裝載的廢液通過信諾汽車維修廠停車場內靠近白沙河一側偷埋的一條排污管排放到白沙河,嚴重污染了環境。經權威部門檢測,湘B83560油罐車裝載的廢液屬於液體易燃性危險廢物。
  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吳光新、黃錫新、莫秋萍、柯國勝、江華漢、羅利富無視國法,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六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均構成污染環境罪。吳光新還違反國家規定,實施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遂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據瞭解,法庭調查將持續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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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何柏梅  (原標題:茂名市公館白沙河污染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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